劳动保障疑难解答 何时领取养老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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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13:2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咨询:我是一名下岗职工,1988年参保,今年40岁,工龄22年,请问这种情况要缴费到什么时候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 回复:根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的决定》规定,参保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1、凡1995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包括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 2、凡1995年3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办理退休: a、男(含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b、男50周岁,女45周岁。因病、非因工负伤、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龄或年龄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可以办理退职。 c、从事有毒有害工种8年、井下或高(低)温9年、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10年,男55周岁,女45周岁的,可以办理退休。 d、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由医院证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办理退职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您应履行缴费义务至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方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作者: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