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给学生“减负”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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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3:4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王琦)记者昨日获悉,江苏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市教育局,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今后,“减负”实行一票否决制,违规学校,不得参加一切评优、晋级等活动,坚决制止、切实转变一些地区和学校重智轻德的应试教育偏向。 《意见》要求各地开展教育思想大讨论,处理好智育与德育的关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严格执行教育部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五条要求。要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评价观,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惟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进行选拔考试或变相考试;坚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甚至张榜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带头确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带头推进素质教育,带头改变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以实际行动为学校减压。坚持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按升学率为学校排名次,不组织除中考以外的面向小学、初中的区域性统考或变相统考,不统一向学校推荐教辅材料,不对违规者进行下不为例的从宽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近要采取措施,拿出几条令人信服的“减负”实招,办好几件取信于民的“减负”实事,并通过公开“减负”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07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