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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不根治“大吨小标” 难抑超载回潮(记者来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5:23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赵鹏

  近日记者采访时发现,以往高速路、国道上常见的超载现象已大幅减少。但一些车主说,他们仍在盼着“过了严管期,再重新上路”。有的甚至通过改装车子冒险超载。

  所谓改装,就是货车上路前,经过了加高加长处理,一辆标准为载重10吨的车,便能拉30吨的货。对此业内俗称“大吨小标”。

  7月1日,在福厦高速公路上,一位来自福州的司机告诉记者,虽然货运市场运价有所回升,但涨幅并不能使大家获利。以往90%以上的货车都经过了加长、加高改装。

  从广州发货至福建,一辆车来回费用为6000元,按载重30吨计,大约每吨运价为200元。但如按照国家核定的载重10吨计算,则每吨运价飙升至600多元。而一些物流运输公司为保住客源,并没有相应调整运价,结果是“车主想涨价,货主却不买账。”

  在最近半个月的严管期间,交通部门统计,各国道的车流量下降了30%以上,超限车少了近七成。而运送蔬菜瓜果的车辆却骤然增多。路政人员告诉记者,车主们知道对运送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原则上不实施卸载,“这两天运菜车辆就特别地多了起来。”

  福建省规定,从6月21日起至8月20日,“大吨小标”车车主应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恢复标准吨位,由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更正车辆的核定载重量,并免费换发车辆行驶证。根据省交警总队统计,该省首批在7月20日之前必须更正载重量的“大吨小标”车辆有7000多辆。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0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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