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扣证照统统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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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15 天府早报 |
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两个违规”专项治理 早报讯(蒲宗明记者赵倩)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从现在起至10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将组织开展“两个违规”专项治理,对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违反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等严重突出问题严厉查处。 重点清理纠正“两个违规” 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及重点,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治安行政案件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或者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以及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等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中存在的“两个违规”问题进行清理、纠正,解决公安机关在相关执法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广大公安民警依法办案、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 范围涉及刑事、治安案件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主要是公安机关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所有未起诉的案件)中存在的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财产和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等违反涉案财物管理的问题。而公安机关2002年以来办理的治安行政案件中存在的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责令停业整顿、吊扣证照问题,以及私自处理、侵占、挪用、贪污、私分涉案财物等违反涉案财物管理的问题同样被列入查处范围内。 纪律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省公安厅要求,对专项治理中清理出的有关款物,依法该移交的移交,该返还的返还,该处理的处理。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两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员,要区分不同情况,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因“两个违规”严重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在专项治理期间顶风违纪,以及隐瞒、包庇或者阻碍查处“两个违规”问题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于因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治安行政案件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益,符合《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