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眼镜“戴”红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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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7:26 齐鲁晚报 |
本报7月6日讯(记者 王娟 通讯员 白晓芳)省城的王女士购买了一副隐形眼镜,怀疑有质量问题,但相关技术检测部门却无法鉴定眼镜质量。王女士投诉到工商部门讨回了公道。 近日,历下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个月前,省城市民王女士在解放路一家眼镜店购买了一副隐形眼镜,准备给正在上大学的孩子用。当时售货员向王女士推荐了一款隐形眼镜。但王女士的孩子戴了一个月后,出现眼睛红肿、视物模糊等症状。王女士怀疑是质量原因,找到商家要求退货,但是商家却提出要返厂检测,而厂家并不在本地。 王女士想在省城检测一下这副隐形眼镜,她找到省、市、区各级检测单位,却发现目前省内还没有隐形眼镜产品质量的检测设备,也就无法证明该隐形眼镜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王女士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最后眼镜店同意给王女士更换一副新的隐形眼镜。 据工商人员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对于难以鉴定质量的商品,经营者应当提供消费者本人过错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是消费者本人的过错,经营者则应当承担责任。由于该眼镜店无法证明是消费者的过错,因此应当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