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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暂不实施阶梯水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33 光明日报

  记者 郑北鹰

  本报北京7月6日电 记者郑北鹰今天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原定7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阶梯水价暂不实施,在没有新政策出台的情况下水费仍按原收费体系收取。

  根据6月3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北京市水价听证会提交的《北京市调整水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初步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用水拟从2.9元涨到3.7元,并采用阶梯式收费方式,价格级差拟采用1:3:5或1:2:5。阶梯式水价的计量方法按4口家庭核定用水量基数,每人月均用水量3立方米,4口之家的一级用水量为12立方米。对4口人以上的家庭,居民可持有效证明到有关部门申请按实际户籍人口核定水量基数。

  暂缓实施阶梯水价是由于目前条件尚没有完全具备,因此需要延期。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表示,有关水价问题最后方案和实施的具体时间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通告和审批后,按公布的时间和范围执行。目前还不能确定最后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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