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扒鸡”打起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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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4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济南7月6日讯山东德州扒鸡集团有限公司在扒鸡类商品上取得了“德州”商标,在发现同样生产扒鸡的山东禹城凤祥鸡业有限公司也在包装袋上印有“德州扒鸡”字样后,便起诉对方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50万元。今天,这两个扒鸡厂家的商标侵权之争在济南市中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原告山东德州扒鸡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认为,他们早在1982年就在“扒鸡”类商品上取得了“德州”商标,因此是“德州”牌扒鸡的惟一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在扒鸡类商品上使用“德州”商标的专用权。自2000年起,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扒鸡类商品上使用了“德州”二字,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专用权。 被告凤祥鸡业的代理人表示,被告使用的“德州扒鸡”是商品名称,其中“德州”二字是地方名称,禹城市属于德州地区,生产的扒鸡是食品名称,“德州扒鸡”是地理标志的含义,是产品的通用名称,因此不构成侵权。 经过法庭辩论,最后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董震 张潇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