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可申报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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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8:5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6日讯(记者黄纯芳)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将于近日拉开帷幕,“流动人员”可申报职称,但其中的“五大生”(指通过自考、函大、夜大、成大、职大等教育形式毕业的大中专学生)申报初级还须评审,不能直接认定。 据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省的“流动人员”,凡系人事行政关系和档案材料关系挂靠省人才中心全日制的统招毕业生,可直接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初次职称认定,但必须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并连同本人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人事代理合同书一起交给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而“五大生”申报初级职称则须进行评审,不能直接认定。另外,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师、公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认定律师、公证员技术资格,还须相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司法部颁发的公证员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 这名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凡档案保存在省人才中心,且符合职称申报和评审条件的“流动人员”,应尽快前往该中心办理职称认定、评审等手续,以免影响职称申报进程。所有材料必须于8月底前报送人事代理部门,职称部门将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及本人档案中的材料审核确认后办理发证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