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人大常委审议《华侨投资权益规定》实施情况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11 华声报 |
华声报讯:6月23日下午,莆田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莆田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保护华侨投资权益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对此纷纷发表审议意见。 委员们认为,莆田市是福建省重点侨乡之一,据统计,莆田市目前有旅居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70多万人,已投产的侨资企业有545家,是莆田市经济建设的支柱力量。自《规定》颁布实施以来,莆田市政府及涉侨部门在贯彻实施《规定》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仍有相当数量的机关干部和部分基层侨务工作者对《规定》缺乏全面认识等。 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力度,努力提高涉侨部门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要进一步重视外侨办的工作,既要争取华侨中的上层人士和企业家对莆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支持,又要做好广大华侨、困难归侨侨眷的工作,真正体现执政为民的方针;要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树立诚信政府形象;要加大推动侨资项目落实及其落地后跟踪服务的力度,办好现有侨资企业;要督促解决侨资企业反映的一些具体问题,严肃查处侵犯侨商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维护侨商合法权益。(福建乡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