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科学使用消杀药水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1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蒋炜宁)本报上月26日二版报道的《灭蝇药水误伤12人》昨天有了下文,调查结论认为消杀公司与被服务方各有责任。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醒市民要科学、合理使用消杀药水。 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北区爱卫办、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对这一误伤事件调查后确认,消杀公司与被服务方各有责任。服务方———宁波市海曙宇鹰灭虫服务公司没有严格按要求在喷药前告知被服务方———物美大卖场商业有限公司。另外,服务方在对喷雾器具和药物选择上也有不当。这造成了被服务方人员出现呼吸道轻微刺激中毒症状。被服务方没有教育员工在喷药期间不要进入消杀现场,也没有提醒员工在进入消杀现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媒介与消杀科科长朱高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夏季是蚊蝇活动的高峰期,市民要科学、合理地使用消杀药水。如果是请专业消杀公司来消杀,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在消杀除虫结束半小时后再进入房间。市爱卫会副主任干爱玲表示,他们将加强对除“四害”专业消杀公司的管理,要求专业消杀公司的从业人员加强消杀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安全防护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