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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录取“六不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1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2004年中招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中,市教委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学校在中招统一录取阶段要严格执行招生“六不准”,按公示的办法录取,过程要公平、公正,结果要公开。同时,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规定。

  据悉,这“六不准”分别是:不准在投档录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准违反规定特批未达到录取条件的学生入学;不准接受考生(家属)的钱物、宴请和向考生(家长)许愿;不准跳过招生部门自行招生及招收无档案材料的考生;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之外的考生;不准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赞助等。

  记者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从明天起至15日,本市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录取;7月16日至19日,中专、职校、技校录取;7月20日至24日,民办高中、中职校征求志愿调剂录取,民办高中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自主确定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征求志愿调剂录取,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王枫(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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