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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出台相关措施 援助“零就业”家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2 南方日报

  本报讯为帮助“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结合当地实际,江门市决定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援助服务工作。日前,该市出台了相关措施。

  据了解,援助服务对象是“零就业”家庭(即全家无一人就业的困难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对要求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且对岗位不挑不拣的,由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在一个月内推荐安排就业。

  与此同时,当地劳动部门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登记制度。从7月5日起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求职登记。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收到“零就业”失业人员的就业申请后,与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一起进行核实工作,符合“零就业”条件的,交由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安排就业。

  援助服务还将依托街道(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服务网络,对“零就业”家庭实施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鉴定申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全面性就业服务,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就业服务,并为“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和推荐服务,促进“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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