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机票定点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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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4 南方都市报 |
因公出国,机票定点采购 出国人员若无定点售票单位正式发票不能报销费用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本月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公出国人员购买国际机票一律由组团单位统一到规定的定点售票单位购买。据悉,为杜绝因公出国机票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省财政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定点售票单位。 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国际机票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省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因公出国人员购买国际机票一律由组团单位统一到规定的定点售票单位购买。两年期满时,省财政厅将另行招标,重新确定并公布新一期国际机票定点售票单位。《通知》还规定,因公出国人员办理出国用汇手续时,应提供定点售票单位确认出具的购票回执,否则,不予批汇;因公出国国际机票购票款项应通过银行结算,不得以现金支付;出国人员回国后,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时要提供定点售票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等资料,有关机票费用发票和其他出访费用发票(单据)应明细分开,无有效报销单据或票据不全的,各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据了解,由省旅游局、广州市旅游局、朗桦会计师事务所和省财政厅外经处、监督办派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量化评分,并由省财政厅监察室全程监督招标的整个过程,最后确定了6个单位作为我省省直因公出国人员购买国际机票的定点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