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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提问题 律师现场答 韶关监狱率先将社会开放日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谭林 通讯员刘洪群)昨日,省韶关监狱社会开放日正式启动,这是广东监狱系统首个获得省监狱局批准并形成制度的监狱社会开放日。在启动仪式上,进行了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站、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挂牌揭幕活动。

  据了解,韶关监狱的社会开放日为每季度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五。每个开放日将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团体、企事单位工作人员、服刑人员亲属等进入监狱对犯人进行教育改造。监狱的开放范围,主要有罪犯教学活动及其设施、劳动教育改造活动及场所,罪犯生活、休息情况和场所等。

  韶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3名律师,现场解答了服刑罪犯们的法律疑难问题。参与活动的张律师说,罪犯们问得最多的,是减刑的程序和婚姻家庭等民事法律问题。一名罪犯觉得自己作为从犯,被判的刑(无期)比主犯(判刑十多年)还重,心里一直不服气,张律师叫其将过程细说,马上发现问题并给该犯解释,“虽然你是从犯,但主犯带公安人员来抓你,有立功的表现;其次,主犯主动退赃,而你没有退赃,因而主犯有重大立功表现,而你没有任何立功的情节。”该犯听律师释疑连点头说:“对,对。”

  图:

  昨天,韶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在解答犯人提出的法律问题。 通讯员 刘洪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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