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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了一年半 5万罚款“涨”成6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24 南方都市报

  告了一年半 5万罚款“涨”成60万

  广州某大药房状告省质监局越权查处二审败诉

  本报讯(记者商琦 通讯员陈俊)去年1月,广州某大药房因售卖不合格保健品被省质监局查处后,状告省质监局越权执法。一时间,质监部门查处药房的行为是否合法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该案目前已有了最终结果,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广州某大药房败诉。

  质监局查药房被告越权

  去年1月16日,省打假办、省质监局稽查总队联合采取行动,对销售某不合格保健品的广州某大药房等7家销售商进行了查处,查获涉嫌不合格保健品949盒,货值约30万元。同年7月29日,省质监局对上述7家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广州某大药房被罚款5万多元。

  广州某大药房认为,保健食品属于卫生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省质监局对其进行查处属超越职权,遂向广州市海珠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省质监局的行政处罚。海珠区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广州某大药房败诉,其不服判决,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滞纳金使罚款“涨”到60多万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省质监局对广州某大药房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保健品的行为,依法有权进行查处;同时,省质监局对广州某大药房违法销售行为进行的查处,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至此,围绕该案发生的司法争议终于告一段落。据悉,目前省质监局已准备将该行政处罚送交法院强制执行。据初步测算,加上每日3%的滞纳金,广州某大药房现在需要缴纳的罚款已达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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