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支队勤务管理办法昨起实施 一般事故15分钟快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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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4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陈默 通讯员/彭庆明 杨静)昨天,深圳市交警局的勤务制度改革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一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勤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勤务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昨天上午9时,交警局专门进行了一场逼真的模拟指挥演习。笔者在指挥演习现场看到,从122接到“警情”到处理完毕,整个过程不到5分钟,勤务执行效率果然大大提高。 确保片区不出现非法营运 《勤务管理办法》规定,市区各交警大队要确保管辖责任片内不出现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两轮或三轮摩托车,不出现非法营运人力、电动三轮车,不出现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乱冲乱闯的违法行为率在3%以内,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不出现擦车仔、卖花女、乞丐,乱摆乱卖现象在2宗以下,道路交通畅通,交通秩序良好,交通参与行为遵章率达到95%以上,民警依法查处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率达到90%以上。 在交通高峰期,事故处理民警接到报警指令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予以快速处理,一般事故现场15分钟内勘查完毕,重大事故现场30分钟内勘察完毕,撤除现场迅速,妥善处理,尽快排除交通阻塞。 监控、接警、指挥联手合作 据了解,为了落实勤务管理办法,提高勤务效率,交警局将指挥室分工成了路面监控组、122接警组、指挥组三个部分。 路面监控组每1个小时就要通过监控器对辖区路面交通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检查核实民警在位工作情况并进行登记。当发现拥堵现象及交通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时,及时向值班民警或上级领导(指挥组)汇报,协助指挥调度就近民警快速处理和排堵。 122接警组在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和群众来电后,必须做到热情服务、反应敏捷、快速回应,要在30秒内通知辖区执勤民警和事故处理民警赶赴现场。同时登记民警到达现场时间、处理事故时间,并进行事故跟踪回访,确保快速接处警,并对每一个接处警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考核登记。 而指挥组的值班民警则要通过指挥室监控设备,观察大队辖区路面的交通设施情况和交通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同时,要落实指挥室勤务检查的汇报,大队领导不在时,负责指挥、调度路面交通的勤务工作,向值班大队领导汇报,做好备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