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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药企遭遇“生死劫”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50 东南快报

  本报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通知,从本月1日起,凡未取得GMP证书的药厂一律停产。记者昨日从省药监局获悉,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需实施认证的83家药厂中有56家通过了GMP认证,约占67.5%。

  GMP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简称,它对药品生产的全过程有严格的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要在2003年12月底前申请GMP认证,2004年7月1日后,未取得证书的一律停产。2004年12月31日后,未取得证书的企业,注销相应生产文号。

  我省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中,有7家企业明确表示放弃,其他尚未通过认证的企业正在抓紧实施GMP改造。省药监局要求,在坚持认证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积极帮助实施GMP改造有困难的企业进行资产整合和兼并重组,提高困难企业通过认证的能力。

  另悉,省药监局近日发文,截止今年6月30日,没有通过GMP认证(包括没有提出认证申请)的地市以上城市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和大中型零售企业,从7月1日起,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在今年6月30日前已经进行了认证检查,但被判定为限期整改的企业,如果整改期需要跨越6月30日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整改报告和提出复查申请。复查不合格或者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申请的,自期限截止日期次日起,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

  对规定到2004年12月31日应完成认证的企业,其最后完成认证工作的期限不再顺延。(来源:陈懿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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