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花掉执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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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0:2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5日讯(记者周智颖)7年前就打赢了官司,法庭执行回来了数千元,却被法庭自己用掉了。多年以来,衡阳县金溪肉食水产公司为了讨回自己这笔被金溪法庭花掉的执行款,多方求助却一直无果。 1997年,衡阳县人民法院金溪法庭以(1997)蒸金民初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对金溪肉食水产公司诉彭礼伟拖欠生猪款一案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彭礼伟限期偿还金溪肉食水产公司生猪款本息1.15万元。 记者从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金溪法庭先后数次从彭礼伟处执行回了8100元,但因当时金溪法庭连续发生了几次大的车祸,这笔钱就被挪用去处理车祸。此后,该法庭庭长几次易人,这笔钱一直未能还给金溪肉食水产公司。去年,衡阳县人民法院就此事在给县人大常委会的书面答复中表示,该院将积极想办法将此款付给当事人,但至今没有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