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通讯:广东韶关监狱实施“社会开放日”见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4: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韶关七月六日电 题:广东韶关监狱实施“社会开放日”见闻

  作者 冯昶 欧泽梅

  粤北山城持续了多日的闷热天气因连场大雨的冲刷而离去。今天,这里阳光明媚,清风送爽。

  有五十多年历史的广东省特大型监狱——韶关监狱六日举行“社会开放日”活动启动仪式,并从此形成制度。与会的一千多名服刑人员以热烈的掌声,回应韶关监狱监狱长邹月宏这一决定的宣布。

  这是一股更为强劲的清风,吹拂着服刑人员的心灵。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一位姓严的官员称,在依法治监、文明执法中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并将“社会开放日”制度化,韶关监狱在广东省乃至中国内地的监狱系统中走在前面。

  在今天的韶关监狱首个“社会开放日”,应邀前来参加活动的各界人士,包括二十名服刑人员家属,观看了全面反映韶关监狱“三化建设”(即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不断开创新局面的展览;参观了服刑人员居住的监舍、劳动的车间、学习的课堂以及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罪犯心理矫治中心等。一位专程从深圳赶来参加活动的某囚犯的妈妈,第一次较为直接地全面地了解到儿子在韶关监狱服刑的情况,表示将会更好地配合监狱做好儿子的教育改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六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邹月宏监狱长称,实行“社会开放日”制度正是基于这一点。监狱对社会开放,就是让监狱走向社会,让社会了解监狱,让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置于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之下,消除社会对监狱的误解,强化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让服刑人员家属实地感受党和政府的监狱政策,充分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全社会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良好氛围。

  韶关监狱主管“社会开放日”活动的副监狱长潘浩向记者介绍,今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六日定为韶关监狱社会开放日,活动形式有安排来访人员给罪犯举办时事政治或职业技术讲座,与罪犯座谈、联欢,开展法律咨询,参观罪犯的教育、劳动、生活场所等。每一次开放日,罪犯亲属都可以申请参加。

  采访结束后走出高墙时,记者看到,参加今天开放日的韶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三位律师,还在耐心地向前来咨询的每一位服刑人员解答疑问;两位来自粤北医院的专家正在监狱里设立的“罪犯心理矫治中心”为有需要的罪犯提供服务。

  中国开放的法治社会带来了监狱管理的文明执法。韶关监狱在发挥其国家的惩罚机关功能的同时,更发挥着“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作用。社会开放日就像一道心桥,把社会的关爱与服刑人员的心路连通,并将在改造人、教育人的过程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马龙-白兰度病逝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