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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自杀报告能否直白些(聚焦沸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2: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河南 叶边鱼

  江西上饶市原市委书记、市长余小平于2003年8月26日凌晨突然在家中自缢身亡。一年之后,关于余的“自杀报告”终于姗姗来迟。(据7月6日《新快报》报道)

  但是,江西省纪委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通报的这个“报告”却让人很是失望。

  毫无疑问,公众最关心的是余小平自杀的动机,但报告对此只字未提。该报告列举了余小平的“三大问题”:“道德品质败坏,嫖宿卖淫女”;“生活作风糜烂”,花了10多万元包养情妇;“以权谋私”,为儿子评省级三好学生和保送上大学徇私舞弊。因此,他“最终自绝于党和人民”。但不管怎么看,人们都觉得这3个问题难以构成余自杀的“内因”。难怪有网友提出质疑:就这点事情会自杀吗?他的心理有这么脆弱?

  报告的一个细节也许能说明问题,“中纪委早已‘盯上’余小平”。为什么?报告里只提到一句,“余小平畏罪自杀还与江西春来集团董事长黄春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对反映余小平的经济违纪问题,因重要涉案人黄春发尚未归案,待黄春发归案后再作深入调查”。这么一说,余小平自杀案件等于到目前为止,仍可被认为没有确切的调查结果。既然如此,何必急于公布“自杀报道”?去年,媒体对事件纷纷报道的时候,当地有关部门出来“澄清”:事情并没有定性。如今,让人期待的“自杀报告”出台了,但它并没有把问题向公众说清楚。

  丁是丁,卯是卯。那么,余小平到底算是因“道德问题”自杀呢,还是另有原因?大家心里都开始有了数。我第二遍阅读的时候,又在报告里找到一个细节:余小平的定性该是“畏罪自杀”(虽然全文只捎带着有一次提到这个词)。既然已经定性为“畏罪自杀”,何必用“道德问题”来遮掩呢?另外,既然已定性,想必也掌握了一些有分量的证据,为什么不公开?硬是将“道德腐败”作为余小平的“主要问题”,并把它当作事件的“盖棺定论”,除了有避重就轻的嫌疑,也难免让人对事情的真相及有关方面的处理结果之草率犯疑。

  作为江西上饶市原市委书记、市长,余小平是一个公众人物,大家都有对他自杀的知情权。更为重要的是,余小平身居要职,一举一动都关乎群众利益,有关部门应该把他“畏罪自杀”的动机说明白点。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08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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