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契税降了 本月起普通住宅统一按楼价的1.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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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59 南方日报 |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邹阳军 肖阳)番禺区等待了近4年的“契税统一”终于有了结果。昨日,记者从番禺区契税征收处了解到,按照广州市财政局最新文件的通知,番禺区购买普通商品房(除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豪华住宅外),7月1日后缴交契税的,一律按楼价的1.5%为标准。这意味着,番禺契税将不再以单价4000元为界,而是与广州其他各区一样,只要是普通住宅,就统一按楼价的1.5%缴交。这意味着,番禺区相当部分的商品房契税将减半。 当日,记者致电广州市财政局及番禺区财政局处,该消息分别得到证实。 据了解,番禺区旧的契税标准自1999年8月1日执行至2004年6月30日,尽管当中撤市设区3年多,但契税征收上始终未与广州其他各区实现一致。这当中,涉及大量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一手房及二手房业主的切身利益。 而改变这一“老大难”问题的,正是广州市财政局签发的穗财农[2004]1344号《关于番禺区在契税征收过程中普通住宅界定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注明,“为统一全市契税征收的政策,从2004年7月1日起,番禺区在征收契税时,普通住宅的界定按住宅建设项目审批时所确定的住宅建设项目类别进行确定。” 随后,记者向番禺区契税征收处了解实际操作方面的情况。对方表示,该文件自7月1日执行以来,该处在契税征收上已经不再以4000元/平方米为界,超过这一单价的商品房(除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豪华住宅外)也按楼价的1.5%征收。据了解,新规定实行一周内,已有多位番禺业主按新的契税标准缴纳了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