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系统一窝贪官执法犯法索贿受贿 5名分局领导被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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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8:59 南方日报 |
广州市工商系统系列案是一起典型的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牟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贿赂的案件。该案涉及市工商局属下4个分局,共有5名正副局长、2名科长和2名一般干部职工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移送检察机关。 经检分局书记受贿80万 2003年3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经济检查科原科长皮建清带队查处某公司违法经营。3天后,该公司林某在紫锦山酒家宴请皮,饭后,林将早就准备好的塑料礼品袋送上车,皮没有推辞就收下了人民币3万元和中华香烟2条。 2003年6月25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皮供认了受贿事实。 在调查皮的受贿案过程中,扯出了该分局副局长陈长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一说情人送来的疏通费人民币7.5万元的违纪违法问题。 7月2日,在皮建清、陈长安案件的触动下,该分局局长胡志友主动到市纪委交代,其曾经利用职务之便亦收受人民币9万元。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分局原党委书记彭国喜受贿80万元案也浮出水面。 经查,1998年底,某商行老板李某在探望时任经检分局局长彭国喜病中的妻子时,得知该局在办案过程中罚没了一批手机,并准备拍卖。于是,李某就向彭提出想买这批手机,且答应事成之后给予酬谢。1999年4月,李某以3020.415万元人民币购得这批手机。两个月后,李将20扎齐齐整整的百元人民币(20万元)用报纸包裹着亲手交给了彭。同年8月,李某再次打电话叫彭来她的办公室,一张60万元人民币的活期存折就成为彭的囊中之物。 番禺分局局长受贿150万 真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在对彭国喜的问题进行查处的过程中,发现了时任经检分局局长王梅开和某科科长及一些科员均有不同程度的违纪违法问题。 在专业市场分局和经检分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相继暴露的同时,又发现番禺分局局长黄志荣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 2001年初,番禺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总造价为3288万元。南粤公司董事长冯某得知此讯后就找到时任番禺分局局长的黄志荣商洽承接工程事宜,并承诺按工程造价款的4%给黄。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三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现金共计150万元。黄全部据为己有,并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日常开销。 图: 市工商局经检分局原党委书记彭国喜 番禺工商分局原局长黄志荣 梁文 穗纪宣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