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员工辩护律师:控方部分证据无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20 南方都市报 |
三员工辩护律师:控方部分证据无效 辩方称佳木斯警方取证程序违法,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 “华为商业秘密案”追踪 本报讯(记者张国栋)华为三名前员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昨日继续在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将连续三天开庭。在昨日的庭审质证中,三人的辩护律师指黑龙江佳木斯警方在取证过程中“程序违法,证据真实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认为控方出示的该部分证据无效。 “其实现在的争议范围较小,只在几个技术点。”昨晚在庭审结束后,华为三名前员工的辩护律师在会见记者时说。此前有报道称,三员工窃取华为公司几万页的技术资料,并用于与上海贝尔公司的合作中,后又将其卖给UT斯达康,从中获取巨大利润。王志骏的辩护律师张志否认这一说法,称几万页的资料中绝大部分已被公安机关委托鉴定为没有密级的普通资料,而非商业秘密;同时,转让给UT斯达康的部分技术资产也与本案所涉商业秘密无关。 在昨日的庭审中,三辩护律师认为深圳警方办案过程“滴水不漏”,而公诉方出示调取的佳木斯警方所取证据,获取形式不合法,存在严重瑕疵。据张志称,佳木斯警方在第一次对王志骏进行搜查并未向王本人出示搜查证,同时指搜查过程中有非执法人员参与,而在搜查清单上没有见证人的签字,甚至清单上秦学军的字都是王志骏代签的,在警方人员的签字中,签名前后字体甚至名字中的个别字有前后不一致之处,综合这些情况,辩方对佳木斯警方前期侦查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出怀疑。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程序不合法,证据将视为无效。 今日的庭审仍将继续进行质证,此后将进入短兵相接的一道程序——法庭辩论。本周,庭审将基本结束,下一步将是等待法院的一审宣判。按照相关规定,最迟在庭审结束后两个半月将进行宣判,因而三人是否有罪,在9月底将初见分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