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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质疑驾校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35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7月7日讯(记者 李治 实习生黄凰赵芳)长沙地区36所驾校昨天联合签下自律公约,相约共同规范驾培经营秩序,同时宣布统一培训收费标准,将培训价格提高,长沙市物价部门今天对收费新价格提出质疑。

  长沙市物价部门指出,驾培收费是一直实行政府指导价,长沙驾校昨天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与政府颁布的规定不相符合。本次统一培训费和政府规定的最高价位一致,长沙市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指出,驾培协会不能将收费标准制订在最高价位上,因为其根据培训车辆的车型及新旧程度不同,收费标准也应不同。

  物价部门还认为,驾校这个新标准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就B照培训来说,代收代付的其他收费为708元/人,其中包含考试费570元、书费12元、制证费6元、复印费2元、照相费28元、体检费40元、保险费50元,不含异地考试发生的费用。但按照湘政发[2002]17号文件规定,汽车驾驶员考证收费标准为600元/证。其中包括报名登记、审核费(含申请表格工本费)、发证工本费、考场建设费、道路驾驶考试费。考试不及格者,允许重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需再次补考的,按补考科目收费标准的20%收取。

  物价部门同时指出,长沙驾校制定的新价格中,某些收费项目不能强制收取。按照湘政发[2002]17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建设项目和汽车(驾驶员)等收费进行整治和规范的通知》中规定,保险费(属于强制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除外)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应由接受服务单位和个人自愿选择。收费标准中的体检费40元、保险费50元、复印费2元都属于服务性收费,不能强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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