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确保环保专项整治有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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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04 中国环境报 |
日前结束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电视会议,要求全国环保及相关部门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在此精神指导下,襄汾县政府立即下发《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通知》,襄汾县城建环保局快速对违法污染企业采取强有力的监督措施。 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组织新闻媒体对环保专项行动进行深入宣传及详细报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开查处一批环境违法大案要案,并进行跟踪报道。 调查摸底。组织有关部门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拆反映的环境问题,2000年以来的新建项目,2003年底前淘汰的污染严重的、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设施、医院污水、医疗垃圾进行一次全面了解,摸清底数,确定整顿对象。依法下达取缔、关闭、停产、限期治理决定,对拒不履行政府决定的坚决取缔、关闭及停产。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解决,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居民噪声污染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整治。 解决医疗和生活垃圾问题。县医院、中医院、肿瘤医院对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各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的医疗废水和垃圾要全部进行无公害化处置,确保公共环境安全。 整治违法建设项目。对2000年以来的新建项目,尤其是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违法建设项目,全面清理,逐一落实整治措施。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已经投产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在建的立即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对没有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实行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或关闭。此环保专项行动由县政府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县政府并成立本次专项行动暨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和办公室,加强领导、责任明确、检查督促、力度大、措施实、成效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