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强奸猥亵养女一审被判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09 东南快报

  本报讯 如此养父,竟连养女也不放过。日前,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妇女罪二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国某有期徒刑2年。

  去年2月2日,张国某利用私藏的钥匙窜入其养女张某房间,随即与张某(19岁)发生争执。张国某认为自己对张某的养育付出太多,得到的回报太少,便提出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遭拒绝后张国某遂动手殴打张某,卡她的脖子,后因张某哀求,未实施奸淫。随后,张国某不顾张某的推挡,强行将张某猥亵十余分钟后离去。

  当日傍晚,张到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布控将张国某抓获。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