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猥亵养女一审被判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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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0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 如此养父,竟连养女也不放过。日前,厦门市湖里区法院以强奸罪和猥亵妇女罪二罪并罚,一审判处张国某有期徒刑2年。 去年2月2日,张国某利用私藏的钥匙窜入其养女张某房间,随即与张某(19岁)发生争执。张国某认为自己对张某的养育付出太多,得到的回报太少,便提出要与张某发生性关系,遭拒绝后张国某遂动手殴打张某,卡她的脖子,后因张某哀求,未实施奸淫。随后,张国某不顾张某的推挡,强行将张某猥亵十余分钟后离去。 当日傍晚,张到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布控将张国某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