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熏蚊子引爆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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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0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今年4月14日下午5时,厦门文屏山庄小区内化粪池爆炸,被烧伤的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区的物业承担相应责任。昨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立案受理了该案。 林某诉称,今年4月14日下午5时,在文屏山庄小区内,自己因接听手机走到位于该小区59号店面过道上的化粪池井盖边,顺手点起随身带的打火机熏蚊子,不料“砰”地一声巨响,化粪池的井盖被气流掀起,池内喷出的火焰将其重度烧伤。 林某认为,厦门福美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该小区物业的管理者,未对化粪池尽到管理义务,导致化粪池爆炸而造成自己受到人身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