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将出台水库管理法规 拖欠水费中止供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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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51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为缓解筑城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贵阳市将出台水库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昨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贵阳市水库管理办法(草案)》提出,单位和个人需要水库供水,应当与水库管理单位订立供水合同。 《草案》提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向供水单位交纳水费,用户逾期不交付水费要支付违约金,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仍不交纳,供水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贵阳市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368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值的二分之一,属缺水型城市。贵阳市在高峰供水时每日缺水约10—15万吨,并且还在以每年6—8%的速度递增。 此外,《草案》还提出,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库应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保证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作者:王宁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