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奸其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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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1: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南海讯(记者李春先通讯员黎毅锋) 南海九江男子张某在婚后1年认识了黄某,第二年两人开始同居,并育有一子。然而不久,张某对黄某的妹妹多次进行强奸。最后,两姐妹终于向公安机关报了警。近日,南海法院依法对张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以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加上张以前犯罪没有执行的刑罚3年8个月28日,决定共执行有期徒刑9年。 1997年1月,张某与陈某登记结婚。时隔1年,张某结识一女子黄某,两人“谈起了恋爱”。半年后,黄某与张某于1999年初在南海区西樵和九江两地以夫妻名义租房同居。当年9月,黄某生下一个男孩。 黄某的兄妹也来南海与张某等住在一起,张某于是打起了黄某妹妹阿秀的主意并将其强奸。得逞之后的张某又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初先后三次将阿秀强奸。2004年1月19日下午,张某欲再度强奸阿秀,两姐妹报了案,警方将张某捉拿归案。(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