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等级考核克服队伍管理痼疾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1:18 法制日报 |
本报讯干与不干一样,干多干少一样,干好干坏一样……如今,这些队伍管理中存在的痼疾将在河南省公安机关得到有效解决。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河南省公安机关将全面推行等级化管理,以充分激发内部活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战斗力。 为准确评价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工作实绩,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对全省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承担的主要职责及完成情况进行量化分解、记分考核、评定等级、奖优罚劣。该办法规定,对单位考核的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3个方面,对民警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效、遵章守纪和廉洁从警5个方面,其中,对公安民警的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同时,该办法还专门设置了两道“高压线”,规定凡是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造成严重影响等8种情形之一的,对民警所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民警凡是有在一个年度内受到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等5种情形之一的,即被确定为四级民警。对单位和民警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申报集体荣誉,民警选拔任用和晋级、晋职、晋衔及评先的重要依据。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四级的公安民警,限期调离或辞退,被“一票否决”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免去该单位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职务,限期整改。 (张惠君井长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