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打成植物人 黑诊所赔偿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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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0:21 四川新闻网 |
中国西部网消息 患者因病到诊所就诊,诊所在没有给患者做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给患者开了针水打吊针,这一针将患者打成了植物人。日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西站法庭对这起后果严重的医疗官司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由诊所赔偿患者15万余元。 2003年12月9日,杨勇因腹部不适前往昆明市莲花池正街47号林和诊所就诊,诊所的医生在未做任何检查、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就给患者打点滴。打点滴时,患者杨勇病情突变,由于值班医生脱岗,而值班护士又无抢救经验,致使杨勇未得到及时抢救。后来,当杨勇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时,诊所的医生向120急救中心请求援助,当120的急救医生到场全力抢救时,杨勇已成为植物人状态。 此次事故经昆明医学会鉴定属于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且杨勇的病情与诊所的医疗过失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于是,患者杨勇将林和诊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林和诊所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80万元。 庭审中,林和诊所辩称,原告杨勇的起诉属实,但事故发生后,诊所已给原告支付了医疗费8余万元,现就原告起诉的赔偿数额,在合理合法的范围愿意承担。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西站法庭经审理认为,此医疗事故被告方应负主要责任。关于原告主张的误工费,因原告缺少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做出判决,由被告林和诊所赔偿原告杨勇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55350.11元。(完)(雷晴)来源:昆明日报【编辑:何俊】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