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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判流氓副局长审判长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3: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福州消息对福建省周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强暴被害少女案重罪轻判的原周宁县法院刑庭庭长阮经钟,因徇私枉法罪日前被霞浦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查明:2004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阮经钟在担任周宁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长春强奸、妨害作证一案审判长时,为达到对陈长春轻判的目的,将“本案实施暴力不明显,在被害人叫喊疼痛时未继续实施奸淫”作为酌定从轻理由,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确定妨害作证罪刑罚时,对陈长春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和司法工作人员犯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未作认定,提出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提出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

  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媒体对此案予以披露,引起社会强烈反响。3月23日,宁德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了改判,以陈长春犯强奸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终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霞浦县法院认定,被告人阮经钟的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Y (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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