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原党组书记赵洪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审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8:40 光明日报 |
程子龙/摄 7月5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黑龙江省人事厅原党组书记赵洪彦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检察机关指控赵洪彦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赵在任绥化地区地委书记期间,曾先后收受6笔共58万元人民币贿赂;在任黑龙江省人事厅党组书记期间,先后收受19万元人民币和1万元美金贿赂。另外,赵对其298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