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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通过校本条例:家长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9日电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昨天三读通过校本条例,规定全港津贴学校最迟必须在二○一二年成立包括家长和教师代表的法团校董会,翻开香港学校管理新一页。

  这条以引入民选家长、教师以至校友代表参加治校的法案,被香港教统局局长李国章形容为实施香港学校校政民主化的起点,民建联、自由党和石礼谦等独立议员同声赞成,支持限期全港津校都要成立法团校董会。

  另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李国章对条例获通过表示高兴,他又表示,家长对学校是助力而非阻力,条例确立了他们的法定权利,藉以提升教学质素及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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