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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挖”院士干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00 南方日报

  南方论坛

  鄢烈山

  新华社7月4日发了一则电讯,说的是在南京“300万元挖不到一个院士”。我粗略地算了算,300万元人民币想“挖”院士确实紧了点。安家费100万元在大城市谈不上气派,在北京、上海等地也就能买一百多平方米的毛坯房,装修、家具与运输费还得几十万元;科研启动资金100万元不算宽余,对文科还凑合,对理工科就很小儿科;配两个助手、付每月的院士特别津贴起码每年又得几十万元。一个“挖”字用得好,“境界”全出:是想“挖”别人的“宝”,“挖”人家的“墙角”,出手不不俗,出价不不一般,能有吸引力吗?你争我抢好比拍卖,价码自然会涨到不能再涨。

  人才进入市场,互相竞争使“知识”升值,当然是好事。问题在于,院士不是古董而是有生命大限的人,他们的知识与创造能力和文物承载的文化信息与市场价值并非同类项,古董越老越值钱,人不到百年就必然走向衰亡。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王选等科学家曾坦率地说过),院士只代表曾取得本专业领先的成果,不代表当下更不代表未来的水准;又,勿庸讳言,我国当下的院士年龄偏大,院士更多的是荣誉称号,不代表他们比别人更有潜力和发展前景。

  因此,人们难免要问:高价“挖”院士究竟是为了派什么用场?

  用处当然很多。谁也不傻,大学、科研院所与地方政府的领导个个都是聪明人。一来是显得本校、本所、本地(“本官”)尊重科学尊重人才;二来嘛,对外宣传广而告之时底气足,咱有多少院士,多有号召力呀;三来可以带科研项目、基金;四来成了自家人胳膊肘就不会向外拐,学术评审、科研评奖时有人为自己讲话、举手……还有什么用处就非我等局外人所知了。

  可是,在我看来,这种“挖”法,总是有点不地道,让人有一种不愿种树专想摘桃子的感觉。有“楚人失之楚人得之”的胸怀值得赞赏,但中国人“挖”中国人的院士有什么意思?有“挖”院士装幌子的钱,何不去资助那些正在奋斗中而急需资助的人才?

  与此相类似的有高校之间挖“博导”。据说,互挖“博导”主观上是为了给本校创造设博士点的资格,增强本校“实力”;客观上可以引进外来人才,可以防止学术上的“近亲繁殖”,比“挖”院士较少图虚名的成分。也许真是这样。但我还是有摘“桃子”、抢“桃子”的感觉。

  我希望我们的有关头头,珍惜我国并不多的教育与科研资金,把钱花在最急需的地方,资助尚未成名时的“爱因斯坦”,资助年纪虽然较大但科研能力正处于巅峰状态、没有发财的“亚当·斯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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