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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 国税局主动清退纳税人多缴税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09:39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红花岗区国税局近日将3家企业和个体户多缴的35.2万元税款全部退还给纳税人。

  此前,红花岗区国税局在检查企业纳税情况时发现,南关肉联厂在2001年5月至2002年12月经营期间,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不熟悉相关税收知识,少申报抵扣农副产品进项税额633094元,造成多缴增值税281016.94元。无独有偶。服装个体户王宗富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证,税务干部按照规定在注销税务登记证前对其核查账务时发现,他多缴纳了600元税款。区国税局局长郑华的态度是:“该征的税一分不少,不该征的税一分不要。”

  多缴纳的税款如数退还后,王宗富对此感动不已,说:“这样的国税干部我们信得过。”

  作者:黎明 冯丽 刘文先 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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