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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刑事案比增14.5% 省公安厅首次发布广东警情,以后每月发布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5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明光 实习生/赵丽娅 通讯员/谢联胜)昨天下午,省公安厅首次发布广东警情播报,从而拉开了警方每月一次定期发布广东警情的帷幕。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在首次广东警情播报中,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我省社会治安的总情况,同时提示群众注意做好四点防范措施。

  16市刑事发案上升

  今年上半年我省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稳,但刑事发案继续增多。1至6月,全省共立刑事案件247065起,比去年同期上升14.5%。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广州、韶关、汕尾、揭阳市刑事发案有所下降,阳江持平,其余16个市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从近几年情况看,我省每年刑事立案都在50万起左右,今年上半年之所以出现较大升幅,与去年上半年因非典疫情,我省流动人口大量减少,犯罪率下降有密切关系。

  及时侦破一批重大刑事案件

  发案多,破案也多。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刑事案件73363起,比去年同期多8397起。特别是及时侦破了一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刑事案件,如东莞市长安镇6月2日发生的4名犯罪嫌疑人持枪抢劫255万元特大案件、广州市白云区6月10日发生的持枪杀人抢劫85万元案件、惠州市6月14日一涉黑团伙特大敲诈勒索案件等,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市民应做好四项防范措施

  省公安厅根据上半年我省社会治安情况,特别提出四点警示:

  一、切实做好机动车的防盗、防抢。警方提醒各类汽车的车主应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停车时尽量将车停放在专门的保管场所,下车时锁好门窗,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提高随身携带物品的防抢意识。手提包、手机、金银首饰等财物是抢夺犯罪分子首选的“猎物”。夏日炎炎,人们衣着减少,容易将佩戴的名贵首饰等暴露在抢夺分子的视线中,引发抢夺案件的发生。外出时应加强自我防范,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财物,不要让身上财物外露,逛街时要将手提包、挎包等放置在身前或靠人行道内侧的一边,尽量避免独自到偏僻的地方。

  三、谨防诈骗陷阱。6月份,我省商贸、金融等经济犯罪仍呈高发态势。警方提示:在经济贸易和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诈骗意识,切勿贪图小利而误入被骗陷阱。进行经济贸易活动,要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加强资信审查,注意防范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

  四、谨防以女色引诱抢劫的犯罪活动。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以色情引诱为手段进行抢劫的案件484起,案发地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带。警方告诫广大市民和在粤的港澳台同胞,不要轻信和跟随陌生青年女子到出租屋等陌生的环境,切勿搞涉黄违法活动,以免财物被劫甚至人身安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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