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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鉴别胎儿性别者撤销行医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51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蜀梅)据了解,正常情况下,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例应在103∶100至107∶100的范围内。但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表明,我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竟然高达119.9:100。而广东远超这个比例。由于许多孕妇利用B超鉴别胎儿性别,国家已经明文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广东省计生委也发布了有关规定,并将对全市有B超仪器的单位进行清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之一,就是许多孕妇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事先鉴定胎儿性别。昨日,广医一院黄护士长告诉记者,来医院做B超的女性,100%都会问胎儿性别,其中80%左右的母亲是有心想知道。

  一些正规大医院妇产科的医护人员透露,医院其实也想直接张贴“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在B超机上,可又觉得这样强硬的语气太不人性,最终放弃。但每当孕妇追问胎儿的性别,她们除了耐心解释国家有明文规定不能鉴别胎儿性别,别无它法。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42条规定,今后帮孕妇做B超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医生将被撤销行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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