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用地利用率不足五成 闲置两年将被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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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南京七月九日电(记者王国安)南京市将对历年来已获批准的建设用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规定凡已出让的经营性用地一年未用的,要缴纳土地闲置费,荒废两年的一律依法收回,重新挂牌出让。 南京市国土局的一项调查显示,一九九九年至二00三年,该市已获国家和江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供地率和利用率不到五成。有关人士认为,在当前国家总体控紧用地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利用土地已成为当务之急。 为此,南京市政府决定,对久谈不决、投入产出比不高、占地面积多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坚决予以调整。对已经供地但迟迟不开发的项目,要按规定予以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过去一段时期,一些开发区出现盲目建设宽马路、广绿化、低容积率等粗放用地问题。对此,南京市将根据集约用地的要求,重新审视调整开发区的总体规划,杜绝上述现象。同时,鼓励企业增资扩股,对二次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可免缴耕地开垦费和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对投资额少于五百万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今后不再供地建厂,统一使用标准化的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