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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法院首推监管令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9:05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吴红金)为预防缓刑少年犯再犯罪,沙区法院在全市率先试行监管令制度,将吸烟、酗酒、离家出走等不良行为列入监管令,送达缓刑少年犯的家长要求监管。

  据了解,沙区法院少年庭在监管令制度试行之前,对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发放的是《缓刑人员考察手册》,对其进行跟踪,定期考察,大部分适用缓刑的少年犯顺利地度过了考验期。但其中仍有个别因家长疏于监管,致其缓刑期间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此次试行监管令制度,就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向符合条件的缓刑少年犯的监护人发出监管令,将未成年人容易犯的旷课、离家出走、夜不归宿、参与赌博、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列入其中,同时也把参加社区无偿义务劳动列入监管的范围,促使缓刑少年犯尽快回归社会。

  据悉,沙区法院已于今年6月向一名因打牌而发生抢劫行为的缓刑少年犯的监护人送达了第一份监管令。目前,监管效果正在观察过程中。(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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