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贪官当庭大呼:“一派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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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9:06 南方都市报 |
曾身兼三职的清远经协办原主任包凤玉贪污960万、挪用资金200万被判死刑 女贪官当庭大呼:“一派胡言”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实习生冯悦 通讯员 穗法宣)曾经身兼清远市经济技术协作原办公室主任、清远市经协物资公司经理、清远市经协物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三职的包凤玉因为贪污公款960万元、挪用单位资金200万元,昨天上午,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宣判后,包凤玉当庭表示要上诉。 昨天上午,戴着手铐的包凤玉被法警带进法庭,1953年出生的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脸色略显苍白,长发简单地绑在脑后,有些凌乱,标志她被告人身份的黄色囚服下,是一件象征着胜利的红色运动T恤。包凤玉是广东省翁源县人,于1998年4月担任清远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经协办”)主任,2002年退休。1999年3月至案发时,包凤玉同时担任经协办下属的全民所有制公司——清远市经协物资公司经协公司(以下简称“经协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 广州中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2年,包凤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经协公司款项达人民币96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特别严重,拒不退赃,依法应予严惩。另外,包凤玉在担任清远市经协物资有限公司经理期间,挪用该公司200万元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 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包凤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依法予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包凤玉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160万元,其中960万元发还给清远市经协物资公司,200万元发还给清远市经协物资有限公司。 当审判长宣读完死刑判决后,法庭异常安静。审判长连问几遍“包凤玉,你对判决听清楚没有?”包凤玉一动不动,突然“啪”的一声,拍着桌子跳了起来,大声喊:“冤枉啊!”法警冲过去制服她时,包凤玉不停地吼着:“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她紧紧握着拳头,拼命挣扎。此时记者注意到,她苍白的双手都变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