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以上领导每年只准外出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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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9:3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外出管理,厦门市集美区近日专门发文,要求严格控制领导干部过多过滥的外出活动,原则上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外出活动只能一次,若需外出第二趟的,应有特殊的公务需要。 集美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制度规定,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以及活动在厦门市范围以外的因公出差、因私外出(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委班子成员及区人大、政府、政协正职领导须向区委书记报告,其他领导干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区委书记报告;领导干部出国(境)的,一律由区委书记批准。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控制,层层把关,坚决杜绝借题借机游山玩水。领导干部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外出事项的,视为违纪,由区委组织部责令其说明情况,或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按照有关纪律给予通报或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