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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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01 南方都市报 |
东方IQ测试 周末悬案 在白雪飘飞的冬夜,甲公寓303号房的单身女郎被人杀害了。行凶时间约为晚上十点多。 案犯现场热烘烘的,证明暖炉是长时间开着的;电灯依然亮着,然而紧闭的窗户,却只掩上半边的窗帘。 与这扇窗户相对的是远离20米外的乙公寓,公寓内住着一个年轻人。他向警方提供线索:他曾目击凶案发生,凶手是个男的。 警方根据他的描述,遍寻死者生前结交的异性朋友。与警方掌握资料相符的一个长胡子的金发男子因而被捕。这男子请了著名的律师梅森为他做辩护。 梅森在法庭上与目击者对质。他问目击者:“你每天晚上,都有窥视受害者房间的习惯?” “对不起,我无此雅趣。” “那么说案发当时你是偶然在窗边看到凶手的吗?” “是的。因为303室的窗户是透明的,而且她的窗帘又是半掩的, 所以我才能在20米的距离外,清楚地看见了凶手!” “你清楚地看见了是我的当事人干的?” 目击者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肯定地说:“没错!金发、大鼻子,当时我认得很清楚,一点都没看错。” 梅森厉声说:“你不用再撒谎了!其实凶手极有可能就是你!” 目击者一听,脸色刷地白了,说话也结结巴巴起来,在梅森律师接下去强大的攻势下,终于低头认了罪。 为什么梅森律师会认为目击者在撒谎呢? 谜底 (请反转对照) 命案发生的那天,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晚上,而凶案现场又是如此热烘烘的;由于室内有暖气而室外十分寒冷,因此玻璃肯定会蒙上一层湿气而变得模糊不清,就是窗帘全部拉开在窗外一米也无法看到室内人的脸孔。何况是在20米外的地方,怎么可能看到凶手是金发、大鼻子呢?因此,梅森律师认为目击者其实是在别有用心的撒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