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点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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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27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陈翔 通讯员徐尚明、黎夏舒)昨天上午,公安部消防局宣传贯彻《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广东分会场透露:消防监督检查体制将实行重大改革,公安消防机构将不再大包大揽地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管理,改为每半年至少抽查一次。 广东省消防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通常的做法是,每年消防管理人员“包干”一定数量的重点单位。目前消防重点单位已达3万多家,有限警力包揽管理,常常疲于奔命,而没有列入直接监管的非重点单位的火灾又呈多发趋势。据悉,今年12月底之前,我省各地将对本辖区组织进行一次监督抽查。(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