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定土地市场交易服务费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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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1:07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侯锦阳 实习生 袁潇)近日,省物价局与省国土厅联合发文,规范土地交易服务收费行为。从8月1日起,江苏将试行新的土地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服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元至1.5元。 根据省物价局与省国土厅联合制定的暂行办法,土地交易活动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凡依法进入我省各土地市场进行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都应按规定向交易市场缴纳服务费。 将从8月1日起试行的新标准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其交易服务费按照土地交易面积的大小(下同)向受让方收取,收费标准为1元/m2—1.5元/m2;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向交易双方计费收取,收费标准为2元/m2—3元/m2,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出租和抵押土地使用权的,向交易双方计费收取,收费标准为0.8元/m2—1.2元/m2,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据悉,上述新标准与我市现行的服务收费标准,略为低一些。 (编辑 思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