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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自由行两点请注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2: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周晖通讯员贺玲

  宁波晚报讯 从本月开始,我市居民赴港澳地区可以办理旅游个人自由行,有关部门提醒市民出游时注意相关事项。

  注意一:不可超量携带现金出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进出境旅客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现钞限额为6000元,外币现钞携带限额为5000美元(其他外币可折合美元计算)。如超过此规定限额,应该向海关申报;如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至1万美元(含1万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出境时经海关审查后放行。当然,游客在境外购物可以选择更为简便的刷卡方式。

  注意二:部分商品入境需缴税。

  许多内地游客到香港后发现许多商品比内地的价格便宜,于是大量购买。根据我国海关的规定,旅客在携带境外购买的商品进境时是需要缴纳关税的,其中烟草制品、酒精饮料限量免税,香烟限量400支,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量2瓶(1.5升以下),超出规定限量的,海关征税放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经海关核准征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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