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常委就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向全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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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2:4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中共贵州省委常委最近在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时,认真联系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决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就省委常委自身建设郑重地向全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省委常委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的错误行为。凡是向省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不但不给,而且要教育批评,及时转告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同志要注意观察。 三、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谋取非法利益。凡是以领导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取非法利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严肃批评,并向领导同志或省委办公厅报告。 四、绝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经济活动。 五、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 以上承诺,请全省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 作者: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