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常委廉洁自律的公开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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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4:32 扬子晚报 |
为切实加强省纪委常委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省纪委全体常委向全省作出如下政治承诺: 1、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2、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凡是向省纪委常委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要坚决拒绝,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引起警觉。 3、坚决拒收钱物。拒绝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并对送钱送物的人进行严肃批评;难以拒绝的,及时上交,记录在案,并责成送钱送物的人作出检查。 4、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任何人以省纪委常委的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凡是以省纪委领导名义或者利用省纪委领导影响办私事、谋私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律拒绝,严肃批评并迅速报告。 以上承诺,诚请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严格监督。中共江苏省纪委全体常委2004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