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救人者应该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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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3:45 新京报 |
近两日《新京报》连续刊发热心群众勇救遇险者的报道,一篇说的是一辆小公共与一辆重型油罐车迎面相撞,小公共变形侧翻。附近居民砸开车窗,跳进去将重伤者一一背出。另一篇讲的是一辆装满沙子的斯太尔翻倒,把一辆捷达车压瘪。“10多名热心人冲过去,用手掰,用脚踹,将被压扁的捷达车拽出缝隙”。最终将车内父子二人救出。 稍感遗憾的是,媒体没有对救人者的情况进行详细报道,而是更多地关注了事故本身。而我觉得应该对这些人进行大张旗鼓地奖励。其实,对遇险者施以援手,应该是绝大多数成年人的选择。 社会道德,原本应随着公众整体素质的提高而自然地提高。这个提高的过程,不是消极等待,而应积极引导,甚至制定制度,用多种或精神或物质的奖励措施告诉人们社会提倡什么,谴责什么。再不能对“见死不救者”没有惩罚,而又对“勇于施救者”没有任何奖励了。尽快建立奖惩制度,以使社会这一潭“本无意识的水”,能够“有堵”“有疏”,并最终按照我们的意志流向理想的渠道。付振川(北京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