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构建打击涉电犯罪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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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5:31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济南7月10日电 记者何勇报道:炎炎夏季,如果家中停电,一定很烦闷;如果企业停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可谁能想到,这些可恶的停电“事故”有70%以上是由偷盗电力设备等人为因素破坏电网造成的。2000年7月以来,山东电力部门和公安部门联手共同打击涉电犯罪,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件1592起,破获窃电案件5493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436.6万元。今年4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与山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山东省打击和防范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及窃电犯罪长效合作机制的意见》,加大了山东打击涉电犯罪的力度。 据不完全统计,自1996年至1999年,山东省共发生数千起35千伏到500千伏输电线路等设施被盗和破坏案件,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面对涉电犯罪增多的局面,单靠电力企业自身已经力不从心。2000年7月1日,警电联手打击涉电犯罪在山东全省推开。4年来,全省电力、公安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市、县都成立了“电力公安办公室”,制定了各项制度,“警企联合、打防结合”长效运行机制日臻完善。先后开展了“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百日会战”等活动,侦破了一大批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窃电犯罪案件,整治取缔了一大批违法收购被盗电力设备废旧物资收购站点,严惩了一批涉电犯罪分子,一批大案要案迅速告破。如2003年10月,青岛市连续打掉刘某、牟某特大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团伙。刘某团伙自1999年以来,在青岛、威海、烟台、淄博、潍坊等5市17县流窜作案100多起,案值200多万元。牟某团伙自2001年以来,流窜青岛、烟台、潍坊等地盗割电力电缆30多起,案值达150多万元。通过“警企联合、打防结合”,山东省有效地遏制了涉电犯罪上升的势头,保障了全省电力的生产、运行和供电安全。 山东电力集团副总经理叶延生介绍,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强化“警企联合、打防结合”长效运行机制,建立联席会和联系人制度,完善案件移交制度,实施考核和激励机制,使涉电犯罪无藏身之处,无立足之地。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11日 第四版) |